本文来源:皖北第一楼市 发布时间:2020.3.12
今天,阜阳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对万霖大酒店等十二个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的通知
一、刚刚!阜阳12个项目被点名批评!
今天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发布
关于对万霖大酒店等
十二个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进行通报批评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委)、阜城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近期,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全市建筑工地督查时发现万霖大酒店等12个项目未按照《关于印发阜阳市疫情防控期间建筑业企业复工指南的通知》(阜疫指办〔2020〕77号)等文件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存在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未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未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等问题。
为规范我市建筑秩序,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企业复工达产,经研究决定,对万霖大酒店等12个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望各企业引以为戒,切实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0日
阜阳市建筑工地督查通报批评项目
项目名称:万霖大酒店
建设单位:安徽省万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安徽华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省阜阳市龙元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通报问题:
一、安全生产
1.楼层电梯口、楼梯临边等位置临边防护拆除未恢复;
2.施工升降机上限位设置较高,下限位设置较低,接料平台和施工升降机之间缝隙较大;
3.吊篮连接螺栓部分缺失,未按照要求进行全数检测,部分吊篮上限位缺失,部分安全锁未进行检测,部分钢丝绳端部磨损严重;
4.临时用电:楼层内二级配电箱未有效固定,存在一闸多用现象,部分配电箱箱体门损坏;
5.现场瓦工工人未进行三级教育,未进行安全交底,临边作业未系安全带;复工前项目经理、总监未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总监检查时未到岗;
6.现场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备较少;
二、农民工工资:未设置农民工实名制专户;
三、远程视频监控:远程视频监控未联网;
四、文明创建:围挡公益广告存在破损
五、疫情防控:1.现场门口处未设置隔离点,消毒记录涉嫌造假;2.卫生间卫生检查,未单独设置消毒记录;3.“两案”编制内容不全面,无施工组织、安全自查章节内容。
处理意见:对三方责任主体通报批评
项目名称:君顶大厦
建设单位:阜阳市方圆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安徽阜阳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报问题:
一、安全生产:
1、总配电房未按临时用电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
2、未设置防动物进入设施;
3、总配电房存在一闸多机;
4、PE线未连接情况;
5、屋面电缆设施未设防护随地铺设。
二、1、卸料平台下发整改通知书后仍未拆除,仍未设安全通道。
2、外脚手架连墙件缺失较多。
三、高处作业吊篮:
1、未按照危大工程管理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未进行检测;
3、安全锁标定证书未见,出场合格证未见;
4、未按规范设置前支腿,直接安装在女儿墙上;
5、安全绳配备不足;
6、悬挂支架配重未进行防移措施;
7、横梁上支架支力点不垂直,安全绳防护无,横梁前低后高;
8、悬吊平台手动释放无,安全锁倾斜角度未核实,副绳配重未安装。
四、1、塔机专用电箱私接严重一闸多机;2、基础无排水设施;3、标准节螺丝松动;4、驾驶室未配备灭火器控制电源漏电保护器损坏,控制箱线路铜丝裸露。
五、资料及农民工工资:
1、未对新进场工人进行三级教育,未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项目经理未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无检查记录,监理单位未协调进行安全检查。
3、未设置农民工工资专户,未进行实名制管理。
4、未设置远程视频监控与我局联网。
六、环保及扬尘:1、现场裸土未进行覆盖。2、现场卫生间卫生条件较差。
七、其他:1、项目经理谢亚付,安全员杨静未到岗。2、未对我局下发责令停止施工通知书进行回复,擅自施工。
八、基坑:1、深基坑未按方案进行放坡;2、喷浆厚度不满足要求,部分边坡喷浆已脱落
九、疫情防控:1、门口未设置隔离点;2、废弃口罩未设置集中收集点。3、卫生间消毒记录涉嫌造假。
处理意见:对三方责任主体通报批评
项目名称:万霖固蓉府
建设单位:阜阳市固蓉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安徽谊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合肥丰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报问题:
1、15号楼施工升降机架体自由端高度超标。
2、现场外脚手架密目网部分破损。外架未设置安全平网。
3、楼层电梯及料台侧边临边防护不到位及部分未防护。
4、施工电梯楼层卸料安全门未关闭,进料口料台立杆撑在边坡土上。
5、钢筋加工棚变形。
6、部分悬挑基本成为防护。
处理意见:对三方责任主体通报批评
项目名称:阜阳金城天富零配件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阜阳金城天富零配件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安徽省翔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燚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报问题:
一、防疫。
1、工地入口未设置临时隔离间。办公室未设置隔离间。2、办公室卫生需加强,同时加强对工地厕所卫生清洁
二、安全生产。
1、脚手架1、基础未硬化。2、剪刀撑搭设长度不够。3、连墙件间距过大,转角处无连墙件。4、架体整体倾斜,架体东立面缺少连墙点,架体北立面整体变形,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要求。
2、临时用电。1、总配室面积不符合要求,未设置消防沙池灭火器。2、总配使防雷接地使用螺丝钢材。3、现场未设置末端箱,用电设施未经过漏电保护器,个别电源线从上端压接。4、电缆线路拖地无保护。
3、小型搅拌机无末端箱,使用倒顺开关,未设置防护罩。
处理意见:对三方责任主体通报批评
项目名称:阜阳豪门徽派智能家居有限公司1#厂房
建设单位:阜阳豪门徽派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安徽银天节能建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燚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报问题:
一、安全生产
1、临时用电:1、现场未形成三级配电系统。2、现场使用四芯电缆线。3、钢结构施工配电箱一闸多用,箱体未进行接地无PE线,N线与PE线混用。
2、砂轮切割机未配置按钮开关。
3、钢结构屋面临边无安全防护措施,高处作业为系挂安全带。
二、防疫
1、大门口未设置临时隔离间。2、办公室厕所加强卫生工作。
处理意见:对三方责任主体通报批评
项目名称:阜阳农产品物流中心
建设单位:阜阳瑶海农产品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安徽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建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通报问题:
一、施工现场未落实实名制系统。
二、安全检查。
1、塔式起重机:他什标准节螺丝松动严重。液压顶升销轴防坠锁片失效。防滑轮防脱装置缺失。塔身附墙处未搭设操作平台。
2、施工升降机:安全防坠器未检测。上限位安全碰铁设置过高。架体自由端超高。附墙间距超标。梯笼天窗限位失效。
3、物料提升机:吊笼安全门未安装齐全。安全防坠器未检测。附墙架连接销轴个别使用铁丝代替开口销。钢丝绳部分锈蚀且变形。
4、临时用电:个别末端箱重复接地线与接地体未有效连接。保护零线未连接箱体。使用三芯线。办公室配电箱前杂物较多。
5、钢筋加工区接地线外变用PE线,接地体长度不符合要求。钢筋加工区防护棚不符合要求。
6、楼体周边防坠区堆放建筑材料。
7、悬挑层立面防护缺失。
8、部分卸料平台钢丝绳缺失。
9、塔吊通道,但是不符合要求。
10、模板支架与外架相连。
三、防疫:1、临时隔离区距离施工出入口较远。2、测温记录未明确测温人及测量时间。
处理意见:对三方责任主体通报批评
项目名称:万霖骏都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省万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安徽谊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
通报问题:
1.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
2.未按照要求在施工现场进出口处设置专门防疫人员。
3.施工现场进出口处未见废旧口罩收集点。
4.未设置发热人员临时隔离间。
5.未提供消杀记录。
处理意见:对三方责任主体通报批评
项目名称:纵联府项目
建设单位:阜阳筑诚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安徽颍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永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通报问题:
1.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
2.施工现场进出口处未见废旧口罩收集点。
3.未设置发热人员临时隔离间。
4.未提供消杀记录。
处理意见:对三方责任主体通报批评
项目名称:泰睿华府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泰睿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安徽阜阳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省中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报问题:未进行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自查。
处理意见:对三方责任主体通报批评
项目名称:中梁山河甲第一标段
建设单位:阜阳市梁瑞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合肥市义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峙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通报问题:在疫情未结束前擅自撤离项目生活和办公区卫生防疫监测点
处理意见:对三方责任主体通报批评
项目名称:中梁山河甲第二标段
建设单位:阜阳市梁瑞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安徽中固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通报问题: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
处理意见:对三方责任主体通报批评
二、安徽某盘2名职工发烧被罚,售楼部关停!阜阳房管局发布重要文件!
境外形势如此严峻,我们身处国内,虽然疫情有所缓解,亦不能放松警惕,只要有发烧等不适感,应立即上报。
1、安徽某盘2名职工发烧被罚,售楼部关停!
3月1日,合肥房管局下达了一则《关于关闭销售现场的通知》。
根据通知内容显示:
某公司排查出2名职工出现发热症状,虽经指定院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属正常感冒,但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责成该公司立即暂停销售现场开放,并对有关人员采取医学隔离措施,做好销售现场消毒杀菌工作。
而此前,根据合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里提到:对出现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员工立即隔离并送医救治。
尽管售楼部开放直接关系到线下的成交量,与房企的生存、资金链挂钩,但是临近开放,也应该做好严格的防疫工作。因此,提醒各位房企一定要按照规定复工,否则会面临各项处罚。
2、阜阳房管局发布:做好疫情防控,售楼部有序复工!
阜阳房屋管理局2月26日消息,将有序恢复商品房销售场所。
售楼部复业需备齐防控物资,口罩、测温仪、酒精、消毒液等病毒消杀物资,每名工作人员每天不少于2只口罩储备不得少于1周用量。
严格管控现场,在场工作人员和客户交谈要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并佩戴口罩;销售人员接待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分批次进场看房,每组看房客户不得超过10人。
三、多地复工不当被通报!瞒报、防控不到位,通报批评、停工!
伴随着疫情的减缓,随之而来的便是大规模的复工,复工的同时,亦不能大意,疫情防范应随时警惕。
1、山东省住建厅:工地有疑似或确诊病例,立即停工+封锁现场!
2月29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六条管理规定》,按照要求,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易耗品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工地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
经确认为疑似或确诊病例的,立即停工并封锁施工场地,配合属地有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治。
2、广东一项目部瞒报复工人员,近54人被隔离!被迫停工!
近日,广东一工程项目部因瞒报复工人数,被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并停工整改。警方提醒,在工厂企业陆续复工的时候,务必要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
2月2日,广东增城警方接到报警,某工程项目部相关负责人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如实上报从重点疫区返回增城的人数,存在瞒报情况。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
调查发现该项目部生活区内共住了54人,其中重点疫区人员21人,当中1月10日后复工的重点疫区人员共10人。按规定,这10人都在规定上报的范围内。由于该项目部的瞒报行为,导致该生活区54人全员隔离14日,目前,隔离已结束,所幸未发生新冠病毒感染的情况。
近日,增城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该项目部相关责任人付某、周某处以罚款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尹某处以警告处罚。并暂停复工,进行整改。
3、复工后疫情防控不到位,北京6个项目被通报批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广渠路东延(怡乐西路-东六环路)道路工程4#标项目等6项工程违规情况的通报。
经过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防疫要求不一致、出入登记管理存在不足,对外来人员身份的确定缺少具体信息;对返京人员信息掌握不清、防控方案编制不完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未开展防疫应急演练;未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项目部门口体温监测位置设置不合理(现场设置在民工宿舍门口,项目部门口无监测);未见防疫知识宣传和培训记录……等问题
总结:如今,相关部门已下发文件,在所有条件具备的基础上可以复工,但复工并不意味着就放松警惕,一旦出现任何问题仍然要加紧防范,切不可大意。
(原文标题:最新通报!阜阳中梁、纵联、万霖等12个项目被批评!涉及疫情防控不到位,安全生产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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