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布时间:2020.7.31
北京互联网法院今天针对抖音、微信读书两款App均涉嫌侵害用户个人信息案,作出一审宣判。
北京互联网法院今天针对抖音、微信读书两款App均涉嫌侵害用户个人信息案,作出一审宣判。这两起案件也成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体现民法典保护互联网时代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的典型案件。法院强调,姓名、手机号码、社交关系、地理位置属于个人信息,未征得他人同意,收集并存储其个人信息,属侵权行为。法院同时表示,针对是否侵害用户隐私权,需结合信息特点、使用方式等进行“场景性”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虽然还未实施,但对隐私权的概念、范围,与个人信息的关系有了较为明确的指引。
(原文标题: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抖音、微信读书两款APP均侵害用户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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