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21.3.4
因不满肖像照片被擅自用于商业推广,演员周冬雨将深圳量子云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因不满肖像照片被擅自用于商业推广,演员周冬雨将深圳量子云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3月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该民事纠纷一审判决书,判令深圳量子云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周冬雨6万元,并赔礼道歉。
周冬雨诉称,2019年12月29日至2020年5月21日,深圳量子云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官方微信公众号“仙女KaKa” 发布的6篇文章中使用周冬雨肖像70张。其中,2020年5月7日发布的《90后双料影后第一人竟是她?“下一个周迅”成真!网友:你也配?》中一次性使用其肖像照片49张。
周冬雨认为,“仙女KaKa”的运营主体系深圳量子云科技有限公司,该账号为时尚资讯账号,兼以商务合作为收入来源,具有明显的营利性。且上述涉案文章阅读量高、影响力广,文末均附有公众号推广码及固定广告栏。该公司未经周冬雨本人同意,使用其照片作为配图,目的在于增加公众号的关注度和浏览量,进而推广相关业务,具有商业性质。因此上述行为侵犯了周冬雨的肖像权,故向深圳量子云科技有限公司索赔50万元。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涉案文章配图为含有周冬雨肖像的照片,既包括剧照也包括生活照,周冬雨的肖像能够清晰识别,一般社会公众能够将其与周冬雨本人的相貌特征相联系。且周作为知名文艺工作者,其肖像具有一定商业价值,深圳量子云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涉案文章及配图,未经周冬雨同意,意在吸引社会公众关注,吸引潜在客户,具有营利的目的。
最终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深圳量子云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周冬雨经济损失60000元;并连续七日在其微信公众号“仙女KaKa”上登载声明,向周冬雨赔礼道歉。
3月2日,南都记者查询涉事微信公众号“仙女KaKa”发现,涉案文章目前已均被删除。该公众号简介为“让时尚有迹可循”,目前共发布613篇原创内容。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深圳量子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纪卫宁。公司经营范围涉及移动互联网产品及智能硬件的研发和销售;品牌策划;从事广告业务;批发、零售、网上销售等。
(原文标题:知名女艺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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