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合肥房子 发布时间:2020.12.23
今天起,合肥补社保无法买房了!
今天起,合肥补社保无法买房了!
微博大V介绍说,现在补社保不行了………合肥楼市的火想再旺点难了!
也就是说,政策规定的2年内不少于12个月逐月缴纳的社保,就需要实打实的逐月缴纳了,一次性补齐的无法通过房查,不能购房了。不符合条件的暂时也无法买房了。
壹:合肥目前的限购政策
合肥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房;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房和存量住房。
本地人买房:
1、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2、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
3、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
4、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外地人买房:
1、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2、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合肥限贷:
银行对多种购房情况拒贷,具体有以下这几种:
1、有房2套及以上,有1次及以上贷款记录,1次或1次以上未结清,停止贷款;
2、有1套房,有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1次或1次以上未结清,停止贷款;
3、合肥市区无房,有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1次或1次以上未结清,停止贷款。这意味着,即便名下无房,也可能被银行拒贷。
贰:合肥限购政策解读细则:
一、外地户籍
1、能提供近2年内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可以按规定购买住房1套。
2、关于外地户籍补缴社保和个税是否能够取得购房资格?房管局明确说明:购房资格核查中,对于追溯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缴纳证明不予认可。
二、合肥市区户籍
1、2016年10月2日前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居民,与本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购房资格;
2、本市区户籍家庭出售房屋后户口迁移登记在集体户的,仍具有本市区户籍家庭购房资格;
3、2016年10月2日后因转业、退伍、复员原因将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军队转业、退伍军人,与本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购房资格;
4、2016年10月2日后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居民家庭,且期满一年后,与本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购房资格。
三、夫妻双方购房条件
1、由拥有本市区户籍一方购房,所购房产须为拥有本市区户籍一方或夫妻共同所有;
2、夫妻一方符合购房条件的非本市区户籍家庭,所购房产须为符合条件一方或夫妻共同所有。
四、特殊群体购房
1、现役军人:驻肥(本市区)部队现役军人家庭,与本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购房资格;
2、引进人才:对经区级(含开发区管委会)以上政府认可的新引进各类人才,可以购买一套自住房;
3、人才落户,符合合肥人才落户条件的,可以通过落户合肥买房。
4、在合肥市工作的境外人员: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建房〔2015〕122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允许在我市工作的境外人员购买一套自住房。
无、赠与和拍卖房产不纳入限购
1、发生在直系亲属或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之间的赠与行为,不纳入限购范围;
2、发生在其他关系之间的赠与行为,需进行受赠人限购资格审查;
3、经司法拍卖或经政府招投标中心公开拍卖的房产,不纳入限购范围。
(原文标题:合肥打击补社保,补缴无法买房!楼市再发烧,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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