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京讯网安徽微博 发布时间:2020.3.12
合肥一市民爆料合肥亚夏北京现代4s店在未经过客户同意情况下,私自更换汽车配件。
合肥市民李先生爆料,车辆出险后,前往购车时选择的合肥亚夏北京现代4S店进行维修。3月1日,保险公司完成定损、并赔付4370元,其中材料费2365元,工时费2019元。3月3日4S店通知车辆修复完。
按照保险公司定损:车辆右后车门维修,右后叶子板更换。4S店在未告知客户且未征求客户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对叶子板进行修复,交车时也未告知,也没有签署交付单。并且,车辆刮擦处,仍可以看到明显的凹痕。4S店回复:将材料费转为以后车辆保养费用。
李先生提出几点疑问:
1、保险公司定损为更换的项目,为何到了4S店变成了维修?赔付的2365元材料费哪去了?
2、是谁授权擅自变更维修、更换项目?为何在修复前、修复时、修复后、交车时未告知客户?
3、是否存在刻意隐瞒、欺诈行为?将材料费转为保养费是否合理?这样的4S店,以后我还敢去保养维修吗?
4、是偶发情况,还是4S店常态?表面零件还好,如果是动力或制动零件,未按照定损清单修复,出了问题谁负责。
(原文标题:未按定损清单更换汽车配件 4S店:赠送几次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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