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合肥市房产局 发布时间:2021.2.2
关于修改《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拟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关于修改〈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自2021年1月28日至2月28日止。
提出意见方式:
一、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省司法厅立法二处(邮政编码:230031),请在信封上注明“《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字样。
二、电邮方式。将书面意见邮至sftlfec@sina.com。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法厅
2021年1月28日
(原文标题:关于修改《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