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5.19
近日,安徽淮北市为鼓励和吸引各类人才来淮创业就业,增强各类人才进城购房、落户意愿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城镇综合吸引力和承载力,加快东部新城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出台了《引进人才加快东部新城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给予人才在淮北市东部新城购房,最高补贴5万元!5月1日起执行!
近日,安徽淮北市为鼓励和吸引各类人才来淮创业就业,增强各类人才进城购房、落户意愿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城镇综合吸引力和承载力,加快东部新城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出台了《引进人才加快东部新城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给予人才在淮北市东部新城购房,最高补贴5万元!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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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入库项目商品住房优惠政策:
(一)外来人才、本市农村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不落户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二)外来人才、本市农村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并落户的,给予500元/平方米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本市城市人才在东部新城区域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以家庭为单位仅限一套)。
(四)已享受《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民市民化和加快东部新城建设的实施意见》(淮政办〔2017〕11号)购房奖补政策的,不再享受该政策。
(五)购买没有入库项目的商品住房不享受以上购房优惠政策。
(原文标题: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引进人才加快东部新城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