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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安徽为中小微企业退回已缴纳社保费11亿元

本文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20.4.1

今年一季度,安徽省税务局及时跟进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为10.5万户中小微企业退回已缴纳社保费11亿元。

新华网合肥4月1日电(李东标)今年一季度,安徽省税务局及时跟进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为10.5万户中小微企业退回已缴纳社保费11亿元。

4月1日上午,在安徽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工促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安徽省税务局总审计师赵弘介绍,目前政策效应已初步显现,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月10日复工以来,全省开具增值税发票企业户数截至3月29日已达去年同期的92.1%。

从具体税费优惠落实情况看,今年一季度,安徽省共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企业、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企业、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企业免征增值税6186.58万元,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6211.58万元,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76.63亿元,为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76.77亿元;税务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密切配合,为10.5万户中小微企业退回政策发布前已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11亿元,有力支持了疫情防控,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当前,安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赵弘介绍,为进一步释放税费优惠政策效应,更好助力疫情防控、支持复工复产,近期,安徽省税务局在全省税务系统部署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从4个方面推出24项、75条便民服务举措,帮助企业共克时艰,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为帮扶企业纾困解难,安徽省税务局将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由4月20日延长至4月24日,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简化办理程序,实行政策落实网格化管理,确保税费该减的减到位、该免的免到位、该降的降到位、该延的延到位、该缓的缓到位、该退的退到位。” 赵弘表示。

(原文标题:安徽为中小微企业退回已缴纳社保费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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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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