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微博—合肥发布 发布时间:2019.12.14
12月13日,记者从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期,该局组织抽检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果、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401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8批次。
巢湖市卧牛山街道湖光路172号101号门面销售的上海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肥东县徽商大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精品5-107销售的猪里脊肉,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肥东县徽商大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5-精品楼117号销售的前夹肉,磺胺类(总量)和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合肥市庐阳区中菜市白肉区65号销售的猪前腿肉,土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合肥市庐阳区中菜市白肉区65号销售的猪后腿肉,土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合肥市庐阳区清源路中菜市白肉区006号销售的猪前腿肉,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和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合肥市庐阳区清源路中菜市白肉区006号销售的猪后腿肉,恩诺沙星和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合肥市庐阳区新中菜市二期白肉区门面63号销售的猪前腿肉,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原文标题:合肥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月15日上午,合肥市包河区罍街热闹非凡,2024年安徽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此举行。现场不仅有省及市消保委近40家成员单位工作人员为消费者释疑解惑,提供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消费维权等咨询服务,还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激发消费活力,为消费者放心消费护航。